《计算机基础Ⅱ(C语言)》考试大纲
编写人:王樱、邓红卫
审核人:魏书提、阳平
一、考试对象
全校非计算机专业理科学生。
二、考试目的
本考试的目的在于检查考生对C语言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学生编写、调试C语言程序的能力,能否熟练地阅读、理解和编制简短的C语言程序,用C语言程序解决简单的实际问题。
三、考试内容
(一)C语言基本知识
1.C语言的特点以及C语言程序的组成;
2.数据类型,包括整型、实型、字符型等常量与变量和变量的赋值;用typedef定义类型。
3.各种类型数据之间的混合运算。
4.各类运算符(包括自增、自减运算符)的运算规则与优先级,条件运算符;不同类型数据间的转换与运算。
5.赋值表达式、算术表达式、关系表达式、逻辑表达式、条件表达式、逗号运算符和逗号表达式,以及表达式的求值规则。
(二)语句
1.赋值语句(含条件赋值语句)
2.输入/输出语句,包括整型、实型、字符型(含字符串)等类型数据的格式输入函数scanf和格式输出函数printf。
3. 输入输出函数的调用,正确输入数据并正确设计输出格式。
4.条件语句(含if、if-else、switch):用if语句实现选择结构;用switch语句实现多分支选择结构;选择结构的嵌套。
5.循环语句(含while、do-while、for语句,包括循环嵌套和break语句与continue语句);
(三)数组
1.一维数组和二维数组的定义、引用与初始化;
2.字符数组的定义、引用与初始化,字符数组的输入与输出,字符串和字符串处理函数。
(四)函数
1.函数的定义,函数参数(形参和实参)与函数的返回值;
2.函数的调用,包括函数的嵌套调用和递归函数的调用;
3.命令行参数的基本概念,带参数的主函数的概念和应用。
(五)宏定义
1.带参数的宏定义;
2.包含文件的处理。
(六)指针
1.指针的基本概念,变量的指针与指向变量的指针变量,包括定义、引用以及指针变量作为函数参数;
2.数组与指针,包括指向数组的指针变量的定义与赋值、通过指针引用数组元素、数组名作为函数参数;
3.字符串与指针,指向字符串的指针变量。
(七)结构体
1.结构体的基本概念和特点,结构体变量的初始化与引用;
2.结构体数组。
(八)文件
1.C文件的基本概念,文本文件的类型指针FILE与文本文件的使用方式;
2.文本文件的打开(fopen函数)与关闭(fclose函数);
3.文本文件的状态,包括feof函数和ferror函数;
4.文本文件的读写,包括fputc函数和fgetc函数、fgets函数与fputs函数等;
5.文本文件的输入函数fscanf和输出函数fprintf。
四、考试方法和考试时间
本课程采用期末闭卷机试相结合考试方法,时间120分钟。
五、评价标准
本课程通过平时考核、上机实验作业成绩、期末闭卷机试相结合的方式考核学习效果,评定学生的综合成绩。综合成绩=平时成绩+上机实验作业成绩+期末闭卷机试。平时成绩、上机实验成绩、期末闭卷机试分别占10%、20%、70%。
六、试卷设计的结构
单项选择题 约20%;判断题 约10%;程序阅读题 约20%;程序改错题 约10%;程序填空题 约20% ;程序设计题 约20% 。